bīngzhì

义务兵役制


拼音yì wù bīng yì zhì
注音一ˋ ㄨˋ ㄅ一ㄥ 一ˋ ㄓˋ

义务兵役制

词语解释

义务兵役制[ yì wù bīng yì zhì ]

⒈  按法律公民有在一定年龄一定年限内服兵役义务的制度。

system of compulsory military service; compulsory service system;

引证解释

⒈  公民依照法律规定,在一定年龄内有服一定期限兵役义务的制度。

分字解释


造句

  • 那些支持义务兵役制的人持有以下理由。
  • 中国并非义务兵役制,不是所有的人都必须参军。
  • 本月,德国暂停了义务兵役制以及对口的民事及社区服务。
  • 林享有巨大的声望,直到1994年,当他担任义务兵役制。
  • 欧洲执行的义务兵役制期限从260天(瑞士)到26个月(塞浦路斯)不等。
  • 16天后,他没能通过身体和心理上的考核,被划到了义务兵役制中的4-F等级(不适宜从军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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